贯彻能动司法 加强执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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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申请执行上海市某村民委员会给付伤残抚恤金纠纷案
来源:上海奉贤法院  添加时间:2023年12月16日  阅读量:10

基本案情

  在唐某申请执行上海市某村民委员会给付伤残抚恤金纠纷一案中,根据生效判决书,村民委员会应按月支付伤残抚恤金。该村民委员会对判决没有异议,但因伤残抚恤金计算标准每年变化,故告知唐某定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村民委员会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支付款项。自2003年起,唐某申请执行该村村民委员会执行案件数量已超过40件。今年7月,唐某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随后,奉贤区人民法院立即启动“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联合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谈话,积极引导村民委员会主动支付相应款项,并就后续款项支付方式达成一致,唐某也无需另行多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从而推动了本案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案例要旨

  本案中,奉贤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做实做深能动司法,积极完善“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与村、居委会、属地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协作沟通,切实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和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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