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维护职工工伤权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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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3年06月07日  阅读量:8

案件简述

  2019年7月,江西省九江市某金属机械加工厂职工李某在作业中右手被机器砸伤致手指骨折。李某请求企业为其申报工伤,但企业以各种理由推脱。因企业未提供相关资料,人社部门无法为李某办理工伤认定。

监督成效

  江西省九江市总工会接到李某求助后,迅即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程序,向企业发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为企业负责人释明法律,同时向市人社部门提出个案监督建议。在九江市总工会和市人社部门的协作配合下,企业为职工出具了工伤认定手续,职工被认定工伤并获得赔偿。

典型意义

  江西省九江市总工会在《江西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制定过程中,明确建议增加“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请求工会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会应当收集、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对不予受理或不予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向工会作出书面答复”等有关内容,并最终被采纳。源头参与是工会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的重要方面,工会通过推动地方立法从源头上化解了职工难点、痛点问题。

案例点评

  实践中,一旦企业怠于履行申报工伤及相关义务,职工往往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维权。工会通过劳动法律监督发现问题,系统分析问题,进而提出对策,再推动将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对策转化为具有普适性的法律规范,从个案法律监督上升至立法层面的制度设计,从源头上解决一类问题,体现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要使命和意义,也是工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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