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黄某等25人追索劳动报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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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3年06月07日  阅读量:23

案例简述

  2021年10月下旬,黄某等25人到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反映被拖欠劳动报酬共约96万元。接到投诉后,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和法援律师立即深入企业开展调查。查证属实后,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并指派工会法援律师组织调解。

监督成效

  在多次调解无果后,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协助职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区总工会充分发挥“园区枫桥”机制优势,就地组织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等多部门人员,在基地再次对当事人进行裁前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和持续跟进,25名职工最终拿到了被拖欠的全部工资。

典型意义

  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探索多元化解劳资矛盾一体化维权模式,联合区综治办、民生保障局和法院,集中设置“两室两庭一站”,即职工法律援助室、职工劳资纠纷调解室、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和台籍职工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为职工维权提供法律咨询、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服务,促进了园区劳动关系和谐,得到企业、职工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案例点评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工会会同法院、人社、司法等部门建立职工法律服务阵地,形成“园区枫桥”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劳动关系领域的生动实践,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探索和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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