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后,如果员工确实是非常希望重新回到公司工作,可以提出恢复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
2019年6月21日,陈某与上海某酒店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9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30日,陈某担任高级开发工程师,每月工资XX元。
2020年2月28日,某酒店以陈某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020年3月31日,陈某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裁决某酒店支付陈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2,590元。
陈某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酒店恢复双方劳动关系。
庭审中,陈某提供“前程无忧”网页截屏,证明某酒店目前仍在招聘高级Java研发工程师,陈某原工作岗位就是高级Java研发工程师,该岗位并未被撤销。
某酒店表示这是以前的招聘信息,网站有转载的情况,且显示的日期系打开日期,不能证明现在还在招聘。
法院判决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某酒店向陈某出具的解除通知中载明的解除理由系陈某不能胜任岗位,但其未就此解除理由提供相应证据,陈某主张某酒店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予以采信。
因陈某于2020年3月2日收到解除通知,故双方劳动合同于当日解除。某酒店主张陈某的工作岗位已被撤销,但未就此提供相应证据,且陈某提供的招聘网站页面显示某酒店就高级Java研发工程师岗位目前仍有招聘信息,某酒店主张系转载的以前的招聘信息,但未就此提供证据,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陈某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法院予以支持。某酒店应支付陈某自违法解除之日至2021年1月4日工资差额204,622.13元。
法宝分析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有权选择主张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关系的恢复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那么对于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的补发给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员工可以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条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上海高院《关于贯彻审执兼顾原则的若干意见》
二、关于恢复劳动关系案件
劳动者提出恢复劳动关系诉请的,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 一) 经审查发现劳动合同客观上已不能继续履行,如原劳动岗位已不存在等,可直接判决给予补偿,不宜判决恢复劳动关系。
( 二) 劳动合同客观上能履行,但用人单位拒绝履行的,法官可询问劳动者是否愿意变更诉请,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补偿的方式解决纠纷;劳动者坚持不变更的,法官应向其说明恢复劳动关系存在无法强制执行的风险,并询问劳动者在无法强制恢复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是否愿意增加诉请, 要求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工资报酬;若劳动者仍坚持诉请的, 经告知风险并记明笔录后,可判决恢复劳动关系。
( 三) 劳动者申请执行恢复劳动关系判决的,立案部门一般可予立案。执行部门通过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配合、对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施司法强制措施等方式,促使用人单位主动履行恢复劳动关系的判决;确实难以执行的,可通过释明等方式,引导劳动者另行起诉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补偿,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