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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金管〔2026〕2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5〕3号),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已上调,现将全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标准通知如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2660元,调整后的最低缴存基数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5日
版权所有: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25-83682040
苏ICP备17031269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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