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冯某在某设备公司从事操作工岗位。2020年期间冯某参与赌球欠下赌债120万元,导致信贷公司及社会人员多次致电该公司并在厂区门口举横幅堵冯某,严重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2020年4月9日,该公司以冯某存在赌博行为恶劣且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冯某认为上述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并据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赔偿金。
仲裁结果
驳回冯某的仲裁请求。
争议焦点
冯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案件评析
劳动者在非劳动时间或非劳动场所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妨碍公司内部管理秩序,甚至侵犯公司权益,公司可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本案中该公司制度规定“员工有发生聚众赌博、盗窃、嫖娼、吸毒等严重违背社会道德或公序良俗的行为并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并经过民主程序,属于有效条款。
赌博行为严重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也与企业的正确价值观及企业文化不符,公司与冯某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依法行使用工管理职权,而非侵害冯某的合法权益,对冯某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