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工作13年后,他因强奸罪前科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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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行天下  添加时间:2021年04月13日  阅读量:29

  刘某曾因强奸外甥女而被判坐牢。服完刑出来后打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在一家幼儿园工作了13年,结果却在一场入职查询行动中被勒令辞退。

  刘某愤怒地表示:就因为我坐过牢所以就不能被原谅吗?说好的“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呢?

  案情回顾

  刘某,1964年4月出生。2001年12月1日凌晨2时许,刘某酒后回到其母家中,见其16岁的外甥女张某一人正在卧室睡觉,顿生歹意,将张某叫醒并拉到其卧室,借口张某学习不好又不听父母的话,对其两度进行殴打并实施强奸。

  后张某趁刘某睡着,迅速地跑出家门报案,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

  2002年4月30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刑满释放后,刘某通过应聘进入焦作市某幼儿园以厨师身份留园工作。

  结果,在2019年10月,焦作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启动教职员工入职查询专项行动,经过调查发现刘某有过强奸前科,通报给幼儿园后,对刘某予以辞退处理。

  站在刘某的角度,坐完牢就意味着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好不容易有正规工作,能够养活自己,自己也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只因为自己有前科而被辞退,丢了饭碗,刘某的内心感到不服。

  而有的网友认为,男子改过自新还不可以工作吗?

  对此,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林鹂检察官进行了分析,她的回答马上赢得网友们一致点赞!

  刘某(主持人扮演):林检察官,当年我因为强奸幼女坐牢,现在我都洗心革面了,去幼儿园当个厨师还被辞退。

  林检察官:我告诉你,这个职业你确实不能从事了。

  刘某(主持人扮演):那我不当厨师了,当个门卫总行吧?

  林检察官:不行!教师、保育员、宿管员、学校的保安、门卫、清洁工、校车司机……只要是跟孩子密切接触的岗位,通通都不行!

  刘某(主持人扮演):人家小偷出来都能从事,凭什么我不能做?你们这是剥夺我的就业权利!

  林检察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再犯率比较高,所以有必要采取预防措施,限制这些人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防止再次犯罪,这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而我们广州的从业限制规定也对适用的具体行业和岗位进行了明确。

  这或许会与部分人员的就业权利发生冲突,但我们处理儿童事务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当其他利益与儿童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把儿童的利益放在优先考量的地位。

  面对看似可怜的“刘某”,林检察官掷地有声、逻辑缜密,一环扣一环地反击,让“刘某”哑口无言,为检察官点赞!

  对于家长而言,相信没有家长放心将自己的宝贝孩子置于危险之中。毕竟幼龄儿童心智未成熟,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很难保障孩子们的健康安全问题。

  而对于像刘某一样,因为强奸前科而无法从事与孩子相关职业的人而言,这样的限制是为了防止犯罪的危险,保持社会治安。

  此种规定并不过分,因为在教育这样的特殊行业中,未成年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中处于弱势地位,身心健康比较容易遭受侵害,而且教育承载着重要的社会功能,对国家和社会未来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如果允许此类人员再次从事教育行业,对在校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以及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都有重大的潜在威胁。

  而且,剥夺有此类前科的人员从事教育行业的资格,并不影响他们回归社会,因为从业禁止只是禁止他从事此一类相关行业,并不影响他们在其他行业的从业。

  案件延伸

  2020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检察机关以“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引领,积极推动加强源头治理和预防,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举措。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明确了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的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

  2020年12月22日,广州的从业限制制度也落地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13家单位出台《关于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这一实施办法紧密围绕上述《意见》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从业限制适用的行业、对象、行为以及入职查询的申请、审查处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具体细化,共同为孩子们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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