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案例
典型
研究
数据
指南
按标题
按标签
按全文
全部
劳动
社保
工伤
劳务
工资
解除
序号
案例标题
添加时间
521
穿透形式合同,认定实际用工主体——企业混同用工劳动关系认定案
2025-05-10
522
确认劳务关系,依法保障农民工报酬权——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
2025-05-10
523
简化维权程序,依法认可欠条效力——劳动报酬结算案
2025-05-10
524
破解年龄误区,依法确认劳动者享有工伤保险待遇——老龄劳动者工伤赔偿案
2025-05-10
525
认定职务行为,保障劳动者获酬权——财务人员确认工资及提成效力案
2025-05-10
526
依法保障劳动者报酬权益,明确企业扣款责任——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5-05-10
527
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内部约定”规避对外用工义务——事实劳动关系确认案
2025-05-10
528
依法审查解除合法性,规范企业管理程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
2025-05-10
529
依法确认以完成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补偿责任区分合同终止情形——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案
2025-05-10
530
依法确认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认定案
2025-05-10
531
网络主播管理人主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就双方存在从属性承担举证责任,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承担不利后果
2025-05-10
532
与MCN机构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网络主播违反合作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应结合直播行业特点、合同履行情况、主播过错程度、影响力及实际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裁量
2025-05-10
533
快递员遭遇客户投诉,违反平台或用工企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企业依规解除劳动关系的,不违反法律规定
2025-05-10
534
平台或用工合作企业作为规章制度的制定者,应当对扣款等惩罚措施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举证,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2025-05-10
535
平台合作企业实施封号措施并导致骑手配送提成降低的,应就行为正当性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骑手有权要求按原价计发配送提成
2025-05-10
536
众包骑手自愿组建战队并达到平台激励目标换取优先派单等权益,如平台未对骑手实施支配性劳动管理,骑手主张与平台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予支持
2025-05-10
537
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与用工者签订工伤赔偿协议,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情形的,可予撤销
2025-05-10
538
网络主播是否存在加班及加班时长的认定,应结合其工作模式及特点,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认定
2025-05-10
539
新就业形态模式下劳动关系应当依据用工事实,综合审查用工者对从业者的管理程度,用工者仅以签订服务协议否认劳动关系存在的,不予支持
2025-05-10
540
工会法律监督化解网约车驾驶员与平台用工企业批量纠纷
2025-05-10
<
1…
25
26
27
28
29
…428
>
共
8542
条
3798
版权所有:
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
025-83682040
苏ICP备17031269号-1
本页面访问量: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