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审接力纾民困 保全措施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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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高院  添加时间:2025年12月08日  阅读量:11

基本案情

  广州市某五金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彭某等225名员工数月工资410多万元。为防止广州市某五金公司转移、隐藏财产,彭某等225名申请人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2015年4月20日,该委向广州市番禺区法院提交仲裁建议书,建议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市某五金公司所有的价值387万元的财产。

裁判结果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2015年4月21日受理该案后,当天即由劳动庭庭长带领办案人员赶往涉案企业。由于涉案企业厂房面积大,原材料、半成品等摆放分散,且原材料主要为价值高的铜合金,容易出现财产被盗的风险,带队庭领导及时组织员工开会,指引员工开展自救工作,利用叉车、手推车等将分散的原材料、半成品全部存放于密闭的原材料仓库,确保了查封财产的安全性。查封工作完成后,劳动庭又积极协同区人社局、大龙街街道办敦促企业落实工资筹集工作,经法院多次协调,涉案企业在2015年4月23日下午完成全部工资筹集及发放工作。

典型意义

  本起群体性劳动纠纷在法院、劳动仲裁机构配合下,在立案后48小时内妥善解决,发挥了保全措施的强大功效,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合法、公正、及时解决,取得“一加一大于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