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与个体工匠之间非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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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铜山法院  添加时间:2025年05月10日  阅读量:2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李某经人介绍到岳某开设的养生馆从事美容服务工作,跟随岳某学习美容技术,双方约定岳某每月支付李某生活费800元。次月,李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并住院治疗,李某认为自己是养生馆的美容技师,与养生馆之间是劳动关系,自己属于工伤,应当由养生馆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工作期间与养生馆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到养生馆处从事美容服务之前并无相关工作经历,相关美容服务技能和仪器设备的使用均需向岳某学习,且李某的劳动报酬较低,每月仅有800元左右,远低于正常工资标准,说明李某并非以获得劳动报酬为主要目的,其主张系美容技师不符合事实,应当认定李某的身份为学徒。养生馆系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体工匠与学徒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双方的纠纷应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处理,李某请求确认与养生馆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遂驳回其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所谓学徒,一般是指跟着某行业的前辈一起学习技能的新手,在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帮工、学徒这类群体,他们为了学习手艺或其他原因,不以获得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为主要目的,向他人提供劳务。所谓个体工匠,既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不是个体工商户。学徒与工匠之间的关系就像传统意义中的师傅和徒弟,他们之间提供劳务的行为主要以学习某种技能为目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也就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