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医疗期满后未返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构成旷工,用人单位履行通知工会程序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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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医疗期满未返岗,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盱眙法院  添加时间:2025年05月10日  阅读量:1

基本案情

  张某自2017年2月起在某电子公司从事操作工工作,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签署的《员工告知书》规定,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或严重违纪者将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除名。2022年6月,张某因右膝关节损伤住院治疗并请假,医疗期满后既未请假也未返岗。张某认为其系工伤,在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后,其多次提起行政诉讼均未被支持。2023年6月26日,某电子公司以张某旷工为由,依据《员工手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要求某电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非因工负伤,其应当在法定医疗期满之日后返回某电子公司工作,但直至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其仍未返岗。某电子公司根据《员工告知书》的规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并通知工会,该解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故判决驳回张某要求经济赔偿金的诉请。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受伤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未返岗被认定为旷工,从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医疗期”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受伤期间的权益,明确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医疗期满后,法律对患病职工的“休假”保护已经结束,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与患病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本案劳动者张某在医疗期满后既未返岗也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旷工。用人单位据此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并履行通知工会程序的,不构成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