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多元联动机制促成群体劳动纠纷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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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中院  添加时间:2025年05月10日  阅读量:1

简要案情

  某科技公司从2022年开始,因经营不善一直拖欠员工工资。后续公司经营状况未见好转,王某等20余名员工便以某科技公司拖欠工资等为由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2024年年初,王某等20余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某科技公司支付王某等人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仲裁委经审理后先行处理某科技公司与王某等11名员工劳动争议,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王某等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60余万元。某科技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案件处理

  如皋法院依托“1+5”多元联动机制,立即联系当地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调处中心开展化解工作。2024年4月28日,法院邀请其他5家单位代表旁听案件庭审。休庭后各单位分头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结合个案诉求制定针对性调解方案,促成10余起案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到实质化解。在该系列案件调解成功次日,法院主动“走”进仲裁委,与仲裁员对另10起纠纷开展联合调解工作,以此前达成的示范性调解为基础,成功促成另10起劳动仲裁案件一并顺利化解。

典型意义

  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既是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逐步探索建立“1+N”的劳动争议解纷工作格局,切实提升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效率,显著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服务能力。本起群体性纠纷的成功化解是联合共治工作在一线走深走实的生动写照。联合单位通过提前预警、主动介入、形成合力,真正实现把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