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企业技术传承,科技人才离职时工作交接应实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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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中院  添加时间:2025年05月10日  阅读量:0

裁判要旨

  劳动者离职时工作交接属于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科技人才离职时工作交接应当遵循“实质有效交接”标准,确保技术传承连续性与用人单位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劳动者除了交接书面技术文档、设备等实物外,还应根据用人单位确定合理的技术交接范围对其掌握操作经验、核心参数逻辑、系统权限配置等技术要素履行充分说明义务。

简要案情

  2021年3月,刘某与某新材料科技公司签订兼职合同,约定刘某在某新材料科技公司从事研发工作。3月15日,刘某正式入职该公司并从事PDCPD成型设备研发。2023年7月,双方因工资报酬发生争议,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双方兼职合同,某新材料科技公司支付其工资28万余元。某新材料科技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刘某配合交还设计的系统全部源程序代码、PLC代码、电器原理图、电气工程线路图等。本案经劳动仲裁后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技术研发成果的交接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本着诚信原则互相配合,全面履行合同附随义务。本案中,刘某作为某新材料科技公司的研发人员,该公司要求刘某离职时按照其合理的技术交接清单和要求交接工作,确保后续生产工作正常开展,属合理诉求。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开展并完成工作交接,另判决某新材料科技公司支付刘某工资25万余元。

典型意义

  技术创新是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技术资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其完整传承关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效能。科技人才作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关键实施者,其离职时的技术交接不仅涉及个体劳动义务履行,更关系到企业技术的延续和传承。科技人员在离职工作交接过程负有更高的义务和标准。本案精准把握科技人才合理流动与企业技术资产保护的平衡支点,通过明晰实质有效交接标准,既筑牢核心技术传承的法律屏障,又保护科技人才合法劳动权益,实现保护企业创新与维护人才流动的双重法治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