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常熟市某无纺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无纺机械、机械零部件加工的制造型企业,执行过程中,常熟法院通过一系列查控措施,未查询到被执行企业名下有任何财产,该公司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10件,标的额共计210万余元,符合破产条件,遂启动执转破程序。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常熟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通过调查债务人财产、查阅财务资料、调取银行流水等,全面掌握该公司对外债权情况并向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业财务咨询,理清债务人的对外应收账款。
在追收到期债权的同时,常熟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分析该公司股东涉执涉诉情况、财产状况等,前往不动产中心查询到股东名下确有房产后,依据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规则,以股东未缴纳出资为由提起诉讼,并对股东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为将债权快速高效变现,破产管理人对变现时间较长的债权进行公开拍卖。经深挖财产,共执行到位百余万元债务人财产,职工债权、税款债权获得足额清偿,普通债权获得部分清偿。
典型意义
常熟法院高度重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表面上没有财产的被执行企业,依托“执破融合”机制,及时将案件导入破产程序;通过破产审判制度,充分挖掘被执行企业“隐藏”于账面下的财产,尽最大可能收回了属于被执行企业的财产,充分保障了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