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2月,吴某(1962年6月生)入职海丰县某实业公司。2025年2月,某实业公司口头通知解雇吴某,要求其立即搬离公司宿舍。2025年3月4日,吴某申请劳动仲裁,被书面通知因超出法定劳动年龄而不予受理。2025年3月10日,吴某来到海丰县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综治中心)诉讼服务接待区,请求某实业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费用。
案件结果
海丰县人民法院认真了解吴某和某实业公司双方实际情况,经过分析研判,认为吴某近年来离乡背井独自在海丰县务工,现失去收入来源、无固定居所,加之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容易激化矛盾。海丰县人民法院依托县综治中心多元化解平台,统筹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力量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联调组织通过共同努力,吴某和某实业公司逐步从争吵对立状态回归到理性协商轨道,围绕工资问题达成一致;但是,双方在劳动关系认定及补偿金赔偿金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联调组织面对工作僵局,积极通过类案检索、释法解惑、风险评估等方式,引导吴某降低调解预期;同时,建议某实业公司规范劳动用工,体谅吴某年龄、身体特点及处境,在保障老年人权益方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方案,纠纷得到实质解决。
典型意义
超龄劳动者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银发打工人”的权益保障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话题。本案中,法院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主动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推动“法院+工会+人社+工商联”多方联动,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共同维护超龄劳动者权益。调解过程中各调解组织分工配合、优势互补,法院为化解矛盾做好前期摸查和释法明理工作,工会支持农民工合法维护权益,劳动部门积极协调劳资关系,工商业联合会指导企业规范用工、防范经营风险,通过各自发挥功效,积极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共同织起维护超龄劳动者权益、修复社会矛盾关系的保障网、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