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9年5月6日,王某到江苏某餐饮公司从事厨师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王某缴纳了社会保险。2024年2月15日,王某向厨师长提出加工资要求未果,王某与厨师长及领班发生争吵。次日,王某在公司微信工作群中说“……你抓紧问问看你的兄弟们啥时来,尽量早点来,让我早点结束,我去了也不开心,弄的大家都不好……”并@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领班、厨师长等管理层。2月21日,厨师长通知王某离职并安排了新厨师接替王某的工作,王某通过微信对公司大股东陈某说:“既然把我开了,经济补偿就要结掉”,大股东陈某将王某在微信工作群中关于离职的陈述截图发给了王某,王某回复:“我没有正式辞职吧?我有和谁说正式辞职了嘛?”后王某提起仲裁申请,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裁决结果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从2024年2月16日王某在微信工作群中的表述来看,王某明确表达了离职并让公司尽快找人接替其工作的意思,应视为王某主动提出辞职,虽然王某庭审中表示其说的是气话,但该微信群为公司工作群,可以作为员工辞职等意思表达的正式渠道,同时王某将上述言辞于该微信群中@公司管理层,有着明确的指向,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其言辞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王某在微信群中的表述可以视作其主动辞职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解除权系形成权,一旦行使,通常不可撤销,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故对王某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典型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办公成为工作中的常见形式,很多用人单位会建一个或多个工作群用于沟通工作和考勤等内容。微信工作群是同事之间即时沟通交流、汇报工作事宜的重要渠道,能极大提升工作效率。而近年来,因为微信工作群发生的劳动争议也值得关注:有职工在微信群里罗列公司存在的问题,被公司起诉赔偿;有职工在周末微信群回复客户信息而主张加班费;有职工在微信群发一个表情被公司开除;有职工被踢出微信群主张公司违法解除……本案中,虽然王某并未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与传统的离职方式不同,但其在特定微信工作群的相关言辞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主动辞职。因此,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使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软件作为工作工具时,应当谨慎言辞,避免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
(江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