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小刘户籍地在A市,2024年到B市一民营企业工作后,将其人事档案转存至B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现B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小刘户籍所在地与工作所在地不一致为由,要求小刘将档案转走。小刘不解,向B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主管部门咨询。
处理结果
该机构不能要求小刘将档案转走。
案件解析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七条规定,“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本案中,小刘户籍地在A市,可以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到B市工作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将档案存放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因此该机构不能要求小刘将档案转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人事档案非常重要,可以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先关,可千万别忽略它哦!您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另外,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针对网上出现的需要收取费用才能提供档案服务的谣言,请大家注意辨别。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