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灵宝市某公司欠薪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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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5年02月18日  阅读量:3

  【承办单位】三门峡市总工会

  【关键词】农民工欠薪  监督协作机制  民事支持起诉  检察和解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至12月,郑某等5人在灵宝某建筑有限公司项目部从事夯机司机工作,该公司负责人张某与郑某等5人约定每月付工程量一半的工资,出工地时结清工资。期间张某仅向郑某等5人支付了少部分工资,剩余25万元工资经郑某等5人多次催要未予支付。随后,郑某等5人向灵宝市人社局进行反映和投诉。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依托通过调取未办结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投诉数据,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出郑某等5人讨薪的案件线索,向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后,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予以受理,支持5人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

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情况

  案件受理后,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将案件信息通报三门峡市总工会,双方协作配合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走访工程发包单位、询问施工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厘清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发包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指导帮助农民工收集固定证据,同时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取了该建筑有限公司的工资支付情况,查明了公司拖欠郑某等5人劳动报酬的案件事实。

  为推动解决欠薪问题,三门峡市总工会向涉案建筑有限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并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相关文书。检察机关认为,该公司拖欠郑某等5人劳动报酬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支持其起诉维权。但经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市人社局会商研究后,认为本案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成本较高,既耗费劳动者时间精力,又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也不利于纠纷实质性化解,最终决定通过和解方式化解矛盾。

  随后,案件承办检察官与工会、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多次向涉案建筑有限公司及工程发包方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以及企业涉诉带来的风险危害,经多次磋商,双方同意由涉案建筑有限公司出具委托手续,发包方先行代付郑某等5人工资款。但执行过程中发现代付审批程序较为繁琐,影响了问题解决的效率,三家单位立即又协调双方调整和解方案,涉案建筑有限公司向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发包方向其拨付工程款后一个工作日内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工会将向其发送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并会同人社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024年9月14日,郑某等5人在中秋节前收到25万元工资款。该案自立案到办结仅历时9天,在节前让农民工拿到劳动报酬,化解其心中愁“薪”事、烦“薪”事,安心、暖心过节。

典型经验总结

  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既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又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建立“检察+工会+人社”的劳动法律监督协作机制,通过开展专项监督,利用大数据模型,及时排查发现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运用“一函两书”制度,确保欠薪纠纷及时高效处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注重调解作用,实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欠薪纠纷的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便捷高效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元解纷需求,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共同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