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漯河市总工会
【关键词】农民工 欠薪 法律援助 诉前调解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王某等8名农民工到源汇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8人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受雇于某劳务公司,在漯河市源汇区某项目建设工地从事二次结构木工劳务,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总承包单位。当时口头约定,王某等人在工地从事木工劳务,每米20元,工资按月支付。工程结束后,劳务公司只支付少部分工资,仍欠8人93664元未支付。王某多次找劳务公司及总承包单位要求解决,二单位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承担责任。总承包单位虽认定王某等系劳务公司雇佣人员,并承诺从中协调尽快解决,但纠纷迟迟得不到处理,王某等人反映强烈,多次到市、区政府信访部门上访,并于2023年9月中旬反映到漯河市总工会,请求法律援助。
开展劳动争议调解情况
接到王某等人的反映和求助后,漯河市总工会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了分析,了解到王某等人并未直接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而是劳务公司将木工工程再次分包给包工头个人,由包工头与王某等人口头约定从事该木工劳务。是一起较为典型的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存在违法层层分包而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但由于各承包主体间存在“连环债”、偿付能力差等情况,办理起来有一定难度。为此,市总工会及时安排律师为王某等人提供法律援助,并联合源汇区劳动监察大队实地走访了该项目的总承包公司和劳务公司,核实项目工程进度和单位经营情况,对王某等人和劳务公司负责人进行询问,调取了相关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为让案件尽快进入法律程序,市总工会与源汇区法院对接,帮助王某等人起诉立案,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该案件起诉后,考虑到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一些法院不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保障条例》,为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市总工会又联合源汇区司法局对本案进行了调解,但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11月,该案件被法院正式立案,庭审前,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充分和承办法官沟通意见,在经王某等人同意的情况下追加和变更了被告,积极配合法庭的审理和调解。最终此案经过8次开庭、调解,王某等人和相关责任主体达成调解协议:相关责任主体需支付8人劳务费70293元,先支付三分之一,其余部分于2024年1月3日前支付完毕。如违约,自2024年1月4日起,每日加付200元直至清偿完毕。目前该案件已全部履行完毕。
典型经验总结
一是发挥联动机制功能,织牢权益“保护网”。涉及农民工欠薪的问题往往情况复杂,诉调难度大,充分发挥工会、法院、人社等部门解决农民工欠薪协同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事项交办等链接功能,打造根治欠薪“联动链”,织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网”。
二是发挥多元化解作用,闭环服务“一站式”。充分发挥多元化解“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工会、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门实现同频共振,建立快调、快裁、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畅通裁调衔接和诉调对接,突出“调解优先、能调不诉、调裁结合”的原则,实现闭环服务“一站式”处理。
三是做好案件反馈跟进,处理过程“全跟踪”。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为确保协议履行到位,工会对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并定期回访,对当事人的诉求反馈及时跟进,赢得了广大职工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