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某公司张某等3人追索劳动报酬及社保费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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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5年02月18日  阅读量:4

  【承办单位】新乡市总工会

  【关键词】劳动争议  欠薪欠保  劳动仲裁  “工会+人社”调解

基本案情

  张某、黄某、刘某等3人曾就职于某起重机器有限公司,张某2000年入职,从事核价工工作;黄某2007年入职,从事质检员工作;刘某2006年入职,从事统计员工作。2023年,公司因效益不佳,出现拖欠职工工资及辞退职工的现象,张某等3人也在被辞退职工名单里。后3人就拖欠的工资和社保费用等问题与公司协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9月6日,3人向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

开展劳动争议调解情况

  新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接到案件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争议产生的背景、发展过程,当下双方主要诉求等具体情况,了解到职工方调解意愿强烈,便向双方详细阐述了调解与仲裁的各自特点与利弊,引导他们理性看待争议,寻求共识。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公司方最终同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后该案件通过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建立的裁调对接工作机制,转到市总工会。9月13日,争议双方一同来到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共同面对问题,商议解决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工会和人社部门共同组成的调解团队精准把握双方争议的焦点,针对拖欠的工资、社保金额及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预先制定了一套调解方案,并引导双方各自出示计算金额的依据,进行逐一核对。调解人员秉持公正、专业的态度,分别与双方进行深入交流,耐心倾听各方的诉求与困难,释法理,讲情理,春风化雨般解纷熄怨,通过多次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共识,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书,为3名职工挽回了拖欠工资及社保费用共计25余万元,用人单位也对调解过程的高效便捷与调解结果的合理公正表示了高度赞赏。

典型经验总结

  (一)强化学习、提升专业。在面对复杂的劳动争议时,调解人员既要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又要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和具体实践经验,赢取双方信任,促成调解。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在兼职仲裁员、工会法律工作人员和志愿律师中精心挑选一批调解员,开展专题培训,并在每个案件中指派不同身份的调解员不少于2人,在开展工作中合理搭配、相互学习,提升调解工作专业性。

  (二)积极协作、形成合力。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组成调解团队,整合双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工会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发挥其密切联系职工的优势,充分了解职工所需所想;人社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调解提供法律政策支持,同时发挥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权威性、公正性,双方相互协作,有效提升劳动争议调解的效率和成功率。

  (三)规范流程、依法调解。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建立裁调对接工作联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明确补贴标准,定期分析研判,沟通了解工作进展、解决问题困难,确保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秉持公正公平原则,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为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赢得了双方的信任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