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调解,促民生保障和企业发展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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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等21人与A矿业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
来源:安康中院  添加时间:2025年02月06日  阅读量:4

基本案情

  2022年底至2023年初,A矿业公司为恢复厂区生产经营,招募唐某等人工作,约定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工资。唐某等人陆续工作至2023年7月底,A矿业公司未能按照预期恢复经营,仅支付唐某等人部分工资,尚欠10余万元未支付。唐某等人通过村委会、镇政府协调未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矿业公司支付剩余劳动报酬。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多方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A矿业公司当庭支付部分劳动报酬,对未支付的劳动报酬,双方约定了给付时间及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

典型意义

  以调解方式办结欠薪案件,为公平正义提速,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确定工资履行期限,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又避免企业因诉讼陷入经营困难,为企业经营发展缓冲蓄力,打造民生保障和企业发展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