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A公司将其承建的住宅工程中的水电劳务分包给某经营部,某经营部又将水电劳务分包给B公司,B公司组织王某等人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B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下欠50余万元未支付。王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A公司、B公司、某经营部经营者冯某向其支付工资。
裁判结果
法检两院共同推动,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最终王某等人与A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A公司分两次向王某等人支付工资50余万元,并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后A公司按期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全部给付义务。
典型意义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欠薪风险防范化解是司法机关的共同使命。本案中,法检两院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工作模式,妥善化解耗时长、数额大、人数多的欠薪案件,避免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构建涉农民工欠薪工作调解大格局。法检两院联合办案强化了司法公正,持续传递了法律温暖,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再添动力,为农民工的“讨薪路”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