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4年9月,玉溪市某建设公司9个班组150名农民工因企业拖欠其劳动报酬190万元,向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红塔区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红塔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接案后,红塔区总工会迅速启动“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经多方了解,该建设公司承包玉溪某中心建设项目后,与150名农民工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将其编成9个班组在项目工地务工,主要负责装修、贴砖、木工架模、钢筋加工制作等,工作时间以完成建设项目的工作任务为期限。项目开工后,该建设公司未按月向150名农民工发放劳动报酬。据反映,该建设公司累计拖欠150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合计190万元,农民工多方反映问题和讨要劳动报酬未果。
调解过程
该案涉案人数多、金额大、案情复杂,红塔区人民法院、总工会、人社局等三部门调解人员迅速组织双方诉讼代理人、9个班组农民工代表,围绕欠薪情况、欠薪数额、支付方案等问题组织开展“面对面”调解。三部门向企业分析利害关系,释明拖欠工资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调解员耐心倾听农民工诉求,积极引导农民工采取合理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最终,150名农民工与该建设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调解结果
最终,“法院+工会+人社”三方联动,各自发挥职能优势,用3天时间完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环节,9个班组150名农民工顺利讨回劳动报酬190万元。
典型意义
该案着力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工会与法院、人社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作用,推动劳动争议的高效化解,实现劳动纠纷解决主体多元化、方式社会化、工作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