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区法院积极探索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三步走”工作方法,切实从源头降低衍生案件数量,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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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中院  添加时间:2024年10月11日  阅读量:3

简要案情

  某公司因经营管理问题,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并启动清算程序,之后以劳动合同终止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有30余名劳动者先期共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另有部分劳动者同时主张工资待遇等。仲裁裁决:公司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工资待遇。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普兰店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团队收案后,第一步快速厘清基本案情,上报群体性案件风险预警,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共同研判;第二步筛选争议较为集中的有代表性的示范案件优先审理,发挥其系列案件的引导作用,再行推动平行案件审理进度以及个案精细审理;第三步以案明理,调审结合,实质化解纠纷。在示范案件处理结果的引导下,两方当事人都明确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和最终走向,在审判团队的释法明理下,先期拿到判决的当事人双方均服判息诉,后续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参考法院裁判标准达成调解协议,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合法诉求。公司自动履行款项的给付,并对法院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认可。

典型意义

  普兰店区法院巧用“三步走”工作方法,高质量、高效率审结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通过专业研判、个案精审、批量快审、调审结合,既达到定纷止争、“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法治效果,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彰显了人民法院提质增效的“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