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3月14日,小杰起诉小华,要求其支付欠付的劳动报酬,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判决小杰胜诉,后小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小杰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询。经查,被执行人银行卡余额不足,但发现其投保多种人身保险,含医疗险、重疾险,及一款终身寿险,法官遂依法将寿险保单现金价值冻结划拨给申请人,同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及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终,本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无直接财产可供执行的前提下,发挥司法能动性,拓宽“非传统”财产执行的渠道,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落到实处。同时保留了被执行人医疗险、重疾险,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说法
执行程序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申请人的合法债权。本案保险单现金价值在法律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依附性和专属性,也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需的生活物品。因此,在不主动履行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强制执行案涉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执行局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