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外卖员送餐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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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经开区  添加时间:2024年07月10日  阅读量:103

案情简介

  卫某系某服务外包公司派遣至美团外卖合肥经开区中环港澳站点骑手。2019年12月23日,卫某骑电动自行车送外卖途中,在丹霞路合肥工业大学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踝骨折,卫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2020年4月23日,卫某向经开区人事劳动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区人事劳动局受理后,向某服务外包公司送达了《工伤举证通知书》,公司反馈称卫某与公司之间系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卫某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区人劳动局根据网约配送员协议、急诊病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美团网派单截图等材料以及区人事劳动局工作人员对美团中环港澳站点骑手张某某所作的询问笔录,确定事发经过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卫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复议诉讼

  某服务外包公司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向合肥市人社局提出行政复议,合肥市人社局撤销了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的认定结论,认为某服务外包公司与卫某之间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卫某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上诉至蜀山区人民法院,案件正在审理中。

法律评析

  如今,街头巷尾总能看到外卖小哥的身影,他们穿行在人海车流中,为城市的运转,奉献着自己的一份力,社会对他们的保障,也在实时跟进。目前对外卖员是否能认定为工伤有两种意见,一是认为外卖员与平台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不能认定为工伤;二是认为给外卖员发放劳动报酬的派遣公司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