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0年2月起,南通市总工会陆续接到数起某柴油机公司职工信访,反映公司从2019年下半年起拖欠工资、欠缴住房公积金。尤其在受疫情影响停产期间,除少数复工人员外,停工职工均未领到工资,也未领到生活费,涉及300多人。
监督处理情况
南通市总工会立即启动劳动法律监督程序,对该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通过深入企业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市总工会提出如下监督意见:一是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是企业法定义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职工工资。二是受疫情影响企业停产期间,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鉴于企业经营现状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需要,市总工会将其纳入定向监督对象,密切关注企业劳动关系动态。2020年4月,市总工会了解到企业为改变艰难局面,决定进行资产重组,实行人员分流,劳动关系再次面临挑战。市总工会继续对该企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就企业即将出台的人员分流安置方案提出建议:方案内容应依法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出台前务必充分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
市总工会持续跟踪监督企业落实情况。第一阶段,企业依法将拖欠工资及疫情停产期间职工生活费发放完毕。第二阶段,企业调整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将欠缴住房公积金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纳入其中,分流安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劳动关系稳定。
推荐理由
疫情防控期间,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呈现非正常状态,劳动关系面临重大挑战。本案中企业积极开展自救,实施资产重组,工会及时跟进监督,给出精准监督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最大限度保障了分流安置过程中的职工权益,有效彰显了工会组织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职工合法权益往往最容易被侵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应密切关注劳动关系动向,开展常态化定向监督,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新情况,及时化解矛盾隐患,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服务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