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助力农民工讨薪

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分享阅读

来源:南京市栖霞区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4年06月24日  阅读量:9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唐某等5名农民工经包工头李某介绍,到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的南京某公馆从事外墙大理石装修工作。此工程的承包方是上海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完工后,李某尚欠唐某等5人工资7万余元。唐某等人通过多种渠道追要工资,均因证据不足无果。后唐某等人向栖霞区总工会寻求帮助,希望通过工会组织介入能尽早拿回被拖欠的工资。

监督处理情况

  接到情况反映后,栖霞区总工会迅速将该工程公司列为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单位,联合工程所在地街道总工会,指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再次找唐某等人详细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多次代表李某与该公司进行调解,均未见成效。

  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栖霞区总工会决定将劳动法律监督程序转化为法律援助程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援助服务。2019年12月2日,法律援助律师亲自陪同唐某等人前往法院,将包工头李某和发包企业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诉至法院。年底法院案件较多,经法律援助律师多次协调,法院原定于2020年2月12日开庭,但受疫情影响该案开庭被延期。

  因疫情防控需要,多方当事人均不方便来宁参与诉讼,法律援助律师多次通过电话、视频、网络等手段,与李某以及工程公司的代理律师进行沟通,陈述案件事实和利害关系,希望能通过庭前调解尽早了结此案。经反复协商和不懈努力,最终5名农民工分别与李某以及工程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拿到了被拖欠一年之久的“辛苦钱”。

推荐理由

  工资是农民工的辛苦钱、保命钱、活命钱,经过多年治理,曾经困扰不少农民工的欠薪现象已明显减少,但还未被彻底根除,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较为突出。本案中,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相互配合、互相衔接,使被拖欠工资的5名农民工最终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劳动报酬,有效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突如其来的疫情,增加了案件办理时长,但劳动法律监督员和法援律师不怕烦难,借助电话、网络等媒介,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商,促使本案顺利了结,充分体现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法律援助律师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主动为职工伸张正义的良好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