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支持起诉 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 跨区域协作机制
基本案情
吴某某系贵州省黔东南榕江县人。2022年8月份,吴某某等4名贵州苗族人员至宜春某县务工,被冯某某雇佣至其所承包的山林中砍伐毛竹,双方约定工资包干总额为3万元。砍伐完后,冯某某未能付清全部劳务报酬,遂于2022年11月向吴某某等人出具一张欠条,但工资一直拖欠未支付。2023年10月,某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民生难题进行调研时,发现了该线索。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某县检察院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调查发现,当地有大量来自贵州榕江的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多数年龄偏大,维权意识和能力有欠缺。欠薪者冯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导致吴某某等人追索劳务报酬更加艰难。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讨薪”,某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接,发出协助调查函,帮助收集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状况,并为吴某某等人提供法律支持。
2023年10月13日,某县人民检察院就吴某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支持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在法院、检察院共同努力下促成调解结案。考虑到冯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即将羁押审判,无经济来源立即支付吴某某等人工资,约定冯某某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向吴某某等人结清所欠工资。为了避免吴某某等人因无法及时获得劳务报酬,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该院对吴某某等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000元,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最后冯某某也按约定结清了所欠工资。
为更好维护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某县检察院与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来源地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并且在县委统战部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针对该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务工服务管理召开专题会,并联合设立少数民族在铜务工人员法治服务点,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推进检察履职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度融合。
典型意义
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具有少数民族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双重身份,因语言沟通不畅、维权意识和能力欠缺等致使他们面临许多法律风险和民生难题。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通过与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来源地的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府检联动等方式凝聚工作合力,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形式维护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持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