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工亡 赔偿金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10日,外卖小哥李某某在参加某公司团建过程中失联,次日被发现时已经死亡。事后李某某亲属多次向公司讨要公道,但该公司以与李某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2022年4月13日,某区法院判决确认该公司与李某某自2020年12月25日到2021年5月10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2年7月8日,该市中级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9月26日,该市人社局认定李某某为工亡。该公司不服,向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工会履职情况
2023年2月6日,该市总工会接到省总工会通知,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及时约见该公司负责人,联系李某某亲属,并与法院、人社局、司法局对接,了解工亡认定、行政复议等案件情况。同时,市总工会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与市公安局共同约见李某某亲属,召集李某某亲属和公司负责人面对面协商,促使双方于2023年3月7日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为确保李某某亲属及时拿到赔偿款,3月14日,由市总工会牵头,联合公安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赴该公司,督促尽快支付赔偿金。3月27日,该公司将105万元赔偿金(前期已支付5万元)汇入李某某亲属账户。
典型意义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日常流动性强、工作时间长、收入不确定,与传统劳动关系相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难度更大。本案中,该市总工会发挥“工会+法院、工会+仲裁、工会+司法”“工会+公安”的一体化维权模式作用,积极主动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协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作格局,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