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北京某互联网公司是电子商务公司,杨某在该互联网公司担任渠道部销售代表。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15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9日的劳动合同。该互联网公司称杨某谎报虚假订单、违背诚信原则,公司多次在送货后发现客户并未下订单,后该互联网公司于2015年8月与杨某解除劳动关系。庭审中,该互联网公司提供了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的《配送配售开票单》。杨某称其没有虚构订单,并对第三方公司提供的《配送配售开票单》不予认可。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电商企业经营者人数众多,法律意识比较欠缺、人事管理制度上存在一定漏洞。同时,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电子商务劳动纠纷呈现多发趋势,其劳动关系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可以预见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如果此类劳动关系没有得到有效规范,那么此类劳动纠纷将很有可能呈井喷趋势,势必也会影响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于现阶段电商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所呈现出的特点,一方面,争议点比较集中,主要是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其中以经济补偿金最为普遍。也可以体现出电商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现象和加班加点现象比较严重,导致此类劳动纠纷多发。另一方面,跳槽和裁员现象普遍。员工跳槽一般是电商企业为了在竞争中取胜拿高薪当王牌进行挖人,往往不顾及是否规范用工、程序是否到位、合同是否完整,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后续矛盾有些电商企业在市场需求大、用工荒时就大规模招人,市场需求小就裁员,且一般不提前通知,闪裁闪离,这样在招工和裁员间反复,势必引发很多劳动纠纷,这是个值得重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