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某物流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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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中院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18日  阅读量:10

基本案情

  王某入职某物流公司,任快递配送员。在职期间,王某多次被客户投诉,其中因虚假妥投被客户投诉十余次。王某签订《服务整改确认单》对前述投诉予以确认。此后,某物流公司向王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解除理由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王某要求某物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遂成讼。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首先,王某主张受胁迫签订《服务整改确认单》,应承担举证责任,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其关于受胁迫的陈述。其次,王某不到半年已被投诉十多次,严重超过《员工手册》规定的次数,符合《员工手册》中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某物流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属合法解除,不需支付赔偿金。

典型意义

  诚信勤勉是劳动者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和谐的劳动关系应建立在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用人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而劳动者亦负有诚实守信、勤勉履职的义务。劳动者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法院对劳动者违反诚信勤勉的行为予以否定评价,提醒劳动者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营造敬业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