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总工会协助魏某等4名职工讨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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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15日  阅读量:27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8日,魏某等4人到宁波市职工服务中心信访反映上海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资77000元。经了解,魏某等4人陆续于2022年7月进入上海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从事冷作、叉车等工作,实际工作地点在宁波北仑区梅山码头,并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3年4月开始,公司未能按时发放2月与3月工资,并以各种理由拖欠至今。

调解过程

  宁波市职工服务中心多次与上海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但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逾期支付,未能按照其承诺的期限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宁波市职工服务中心为4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援助律师为他们申请劳动仲裁。

调解结果

  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上海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4名职工工资77000元。目前,魏某等4人均已拿到相应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