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总工会、吴江区总工会调解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拖欠员职工工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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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14日  阅读量:5

基本案情

  吴江区总工会接到投诉,苏州市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拖欠员工2023年8月至10月期间3个月的工资。投诉人李某某的主要诉求是要求苏州市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8200元。公司则认为每月向劳动者发放3000元生活费,剩余工资年底再一次性结清,不算拖欠工资,因此拒绝投诉人李某某的要求。

处理过程

  吴江区总工会驻吴江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工会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借助矛调中心这一平台,联系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据核实,苏州市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承认拖欠工资情况属实,拖欠工资金额为8200元。吴江区总工会、震泽镇总工会同苏州市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就此事件进行协调,未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投诉人李某某选择申请仲裁。李某某向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公司与其的劳动关系,并支付拖欠的8200元工资款。

处理结果

  目前该案件已经得到解决,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李某某的仲裁请求,苏州市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支付李某某工资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