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总工会调解陵水县某村项目拖欠工人劳动报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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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14日  阅读量:40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8日,工人刘某致电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寻求帮助。刘某2023年6月至8月在海南省某有限公司下属海南省陵水县某村项目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打钉、绑电线、开车等,并与项目承包商约定工资为12800元。刘某诉称承包商拖欠其劳动报酬一万余元,经多次讨要一直未得到支付。

调解过程

  陵水黎族自治县总工会及时与刘某、承包商取得联系,核实情况。经核实了解,承包商之所以拖欠其薪资,是因为刘某在工作过程中损坏工作车,未支付的薪资抵作修理费。刘某承认损坏工作车事实,但认为修理费过高不合理,双方争执不下。2023年10月19日,县总工会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通过现场核对工资支付清单,确定承包商实际未支付劳动报酬为3000元,经协商,刘某同意支付车辆修理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工资结算通知书,承包商结清刘某工资余款2600元。自接受诉求到调解成功,县总工会仅用两天时间就解决了农民工的讨薪难题,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调解结果

  2023年10月20日,在县总工会的监督下,承包商向刘某微信转账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