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法律援助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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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安区总工会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11日  阅读量:9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10日,临安区总工会驻区社会治理中心职工维权窗口接待潘某等多名职工反映称:2023年2月,潘某等10名职工与用人单位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及薪资待遇对赌协议。合同到期后,双方一直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职工仍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后来职工发现公司未按照约定缴纳社保,遂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因补缴社保、工资发放等问题协商未果、调解未成,故来区总工会职工维权窗口寻求帮助。区总工会受理了此案后,第一时间与该企业沟通,全面了解了情况,并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解决方案。协商不成后,区总工会指派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了律援助,于8月16日,代理职工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调解过程

  为了推动尽快妥善解决窗口有影响的群体性来访件,切实化解矛盾纠纷,9月12日,临安区总工会工作人员赴用人单位所在的街道、区人民法院等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对接,并对该起案件进行了重点讨论。9月28日,区总工会又与区信访局、人社局、所属街道互通信息多方协同,合力促成矛盾纠纷尽快化解。

调解结果

  10月13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了该案,经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并支付了所欠工资和相关补偿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