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4月12日16时,文某在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一楼车间从事冲床操作时,右手不慎被机器设备压伤,后被送往医院诊治。区人社局调查后,于2022年7月5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该公司不服,向区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人社局工伤认定的决定,并由人社局承担文某的工伤主体责任。
裁判结果
公司认为,文某已达退休年龄却未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并且仍然在缴纳工伤保险,应由区人社局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区司法局经审理后认为,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有关受伤性质认定和待遇赔偿问题的通知》之规定,依法维持了被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决定。
典型意义
加强“银发”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对于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积极应对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仅用法定审理期限一半的时间即完成案件审理并作出复议决定,得到了参加行政复议各方的认可,实质性化解了这一起行政争议,充分维护了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