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一次办,实质性化解工伤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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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碚法院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08日  阅读量:9

基本案情

  肖某于2022年4月21日在某消防安全工程公司施工现场安装照明桥架时受伤。2022年8月23日,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认定肖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由消防安全工程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消防安全工程公司不服,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决定。审理期间,装饰公司和肖某均同意一并解决双方就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问题产生的民事争议。

裁判结果

  区法院收案后,了解到各方当事人存在和解的意愿,案件具备实质性化解空间,遂对涉案的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进行“一揽子”解决。2023年2月28日,在充分沟通、依法自愿的基础上,由民事案件的法官对劳资双方共同确认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金额进行审核后,促成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在区法院的民行一体化纠纷解决新举措下,消防安全工程公司撤回对区人社局的行政诉讼,案结事了。

典型意义

  由于工伤行政案件的裁判结果关系民事案件,民行交叉,不但影响受伤劳动者及时得到救治,也增加当事人诉累,不利于诉源治理。区法院凝心聚力、开拓思路,发挥行政诉讼与劳动争议纠纷同在综合庭审理的优势,确定了联手化解涉工伤纠纷民行案件的办案思路,尽心竭力解决群众诉讼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