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办理全流程,高效审结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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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碚法院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08日  阅读量:7

基本案情

  陈某在某建筑设备租赁站承包的项目从事搬运工作,住在租赁站提供的宿舍。2022年5月22日11时许,陈某与工友一起搬运扣件往叉车铲斗上货时,叉车突然往前滑动,导致陈某右侧腓骨被铲斗铲伤。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认定陈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建筑设备租赁站不服,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

裁判结果

  某建筑设备租赁站于2023年10月16日向北碚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法院于当日立案,于10月17日向区人社局电子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通知其依法在10日内举证,并追加陈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11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驳回建筑设备租赁站的诉讼请求,肯定了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的合法性,维护了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深入领会贯彻新理念,抓实“公正与效率”。劳动和社会保障类行政案件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公正且高效地审理相关案件,尽快解决行政争议,避免当事人陷入旷日持久的纠纷,区法院针对该类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强化简易程序适用力度,本案从立案到结案,审理用时仅18天,远低于普通程序6个月的法定审限,极大提高了争议化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