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的意外,跨不过去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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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相城人社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07日  阅读量:10

案情简介

  林某为A公司职工,2022年9月12日在步行下班途中突发疾病,于2022年9月13日上午5时左右,被群众发现躺在某小区附近路边,2022年9月29日公安机关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载明林某死亡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5时。林某家属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工亡)认定申请,经调查,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工亡)决定。

案件评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本案中,林某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也并未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其死亡情形不符合工伤认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