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总工会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动,为全某等7名职工解决讨薪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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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中院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07日  阅读量:18

简要案情

  全某等7名职工入职某公司担任司机。自2022年3月起公司陆续拖欠职工工资,全某等人多次讨要无果。全某等人无奈向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甘井子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合计13万余元。甘井子区总工会驻派甘井子区仲裁委的调解员在收到上述案件后,第一时间分别与7名职工和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针对每名职工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调解方案,与公司展开谈判与协商。最终,公司分别与7名职工在仲裁阶段达成了调解方案。因部分职工已经前往外地务工,无法及时回连签署调解协议并领取调解款,而职工申请仲裁的人数不足10人,未能达到集体仲裁条件,无法选出职工代表统一签订调解协议。为解决此问题,区总工会安排顾问律师分别与7名职工建立委托授权关系。在总工会与仲裁委的共同努力下,职工不用亲自到场也能达成调解协议,在第一时间收到调解款,圆满解决了外地职工讨薪困难的问题。

典型意义

  总工会始终坚持“系统管理,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基本原则,深化“调裁诉一体化”职工维权体系建设。在多元纠纷化解过程中,根据职工实际情况,选择合情合法的工作方式,既节约了职工维权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后,总工会将持续强化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和职工打造好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服务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