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1月,袁某大学毕业后,入职河南省郑州市某化妆品公司,从事网络直播带货工作。该公司未与袁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月,袁某被公司辞退,未拿到约定的劳动报酬。
2023年3月,袁某向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经审查,袁某经济状况和申请事项均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指派河南大象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该案。
承办律师向袁某详细询问案件情况,发现袁某不清楚公司名称,缺乏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维权难度较大。承办律师便从袁某参加招聘的网络平台入手,通过平台中的应聘记录,找到公司名称,根据该公司在招聘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证明薪资待遇,再通过直播平台上的企业公示信息,明确了公司的基本信息。为证明袁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承办律师找到了该公司在直播平台上发布的袁某直播视频,收集整理了袁某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关于工作内容、工资计算、出勤请假等方面的微信聊天记录。在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后,承办律师代理袁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该公司按照约定向受援人支付劳动报酬。
在开庭审理时,承办律师向法庭出示证据,充分证明了袁某与某化妆品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法庭采纳了承办律师的法律意见,判决该公司向袁某支付劳动报酬及赔偿金等共计7619元。
案例点评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等平台经济发展,网络应聘和就业的相关法律纠纷不断增长。如何判断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也成为法律援助人员面临的新问题。本案中,因平台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受援人袁某面临维权困境。承办律师打破传统思维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广泛搜集证据材料,成功帮助受援人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