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保险工伤仲裁劳务就业工资失业事业
法律法规规定细则意见办法解释通知纪要综合
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法院人社部江苏省政府江苏人社厅南京市政府南京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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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
老崔1986年离开南海丝厂后,20多年间,再未向南海丝厂提供劳动,但双方之间未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南海丝厂亦未给其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等。去年,老崔突然回到该厂索要工龄遭拒。
说法
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接受管理。由于该案双方长期不存在事实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亦没有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从老崔离开南海丝厂起,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