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保险工伤仲裁劳务就业工资失业事业
法律法规规定细则意见办法解释通知纪要综合
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法院人社部江苏省政府江苏人社厅南京市政府南京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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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
丹灶烨明灯饰厂只为段某参加了工伤保险,后段某行使单方解除权,要求该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说法
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包括:从未为劳动者参加社保或仅为劳动者参加部分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