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郭某等15人追索工资提供法律援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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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31日  阅读量:7

  案情回顾

  郭某等15人系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的职工,均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初受疫情影响,昆山分公司从4月开始暂停营业,2月份以来的职工工资一直未发放。2022年7月,郭某等人向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郭某等15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江苏益友天元(昆山)律师事务所平彩霞律师承办该案。随后,承办律师约见受援人,全面了解案情以及职工诉求。

  经了解,一半以上的职工在该公司工作超过10年,对公司有较深的情感与眷恋,不希望拿钱走人,更不希望企业关停,而是期盼企业复工经营。本着劳资双方互谅互让、共克时艰的基本原则,承办律师在受援人同意的情况下,仅就支付工资这一诉求提起劳动仲裁,而先行搁置了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仲裁立案后,受援人迎来了企业全面复工消息。

  2022年7月21日,上海总公司发布告知书,所有企业门店将于2022年8月开始对外营业,职工按期复工上班,拖欠的工资也将分批支付。在劳动仲裁委的协调下,公司分批支付所欠工资,受援人撤回仲裁申请,如愿留在公司继续工作。

  案件点评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复工复产的基石,也是企业、个人谋求未来发展的基础。本案中,承办律师考虑到企业受疫情影响陷入暂时性经营困难,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共克时艰,灵活采用分期支付工资的方式,来缓和劳资矛盾,给企业恢复经营生存喘息之机,最终达到了保障劳动者工资权益、企业如期复工、稳定劳动关系的多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