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刘某,1952年1月15日出生,于2016年9月20日到安顺公司从事环卫工作。2018年2月2日上午刘某在工作时不慎跌倒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刘某为十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后刘某申请仲裁向安顺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损失。法院认为,工伤待遇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工伤保险关系而产生的,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经人社部门认定工伤后,可以要求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仲裁及法院均支持了刘某的仲裁请求。
点评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双方之间用工情形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双方形成特殊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为由主张社会保险待遇赔偿的,不予支持,但工伤保险待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