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通办惠民生 快捷调解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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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法治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20日  阅读量:5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胡某等3人经人介绍进入绍兴市越城区某建设项目水电班组从事水电安装工作。水电部分工程完工后,包工头朱某未及时向3人支付工资。经多次催讨,朱某于2023年2月19日分别向3人出具欠条确认尚欠工资合计65880元,并承诺于同年3月前全部结清。但到了2023年4月初,朱某仍未支付所欠工资。胡某3人向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区法援中心审查后认为系农民工讨薪类案件,根据诉讼管辖需由包工头朱某户籍地的诸暨市办理法律援助,而按照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政策,当场受理了法律援助申请。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三日内向胡某等3人当面详细了解案情并办理了委托手续,又向公安机关调取朱某的户籍信息,确认了朱某的住所地位于诸暨市。援助律师随后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正式递交了书面起诉材料。2023年5月10日,经诸暨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诉前调解,胡某3人与包工头朱某最终就欠款数额及还款方式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天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此后由诸暨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对所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作出了司法确认,至此结案。

案件简评

  本案系典型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工资欠条已能清晰反映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政策为当事人解决了异地申请问题。起诉时胡某3人已分别去往不同地点工作,也不符合“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要求,无法直接让越城区人民法院以“原告所在地”为由进行管辖。而被告户籍又处于诸暨市,胡某3人本来需要前往诸暨市人民法院所在地的诸暨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政策的全面实施,由越城区直接受理,使胡某3人少跑“冤枉路”,快速便捷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并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便民利民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