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通办便群众 法律援助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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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法治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20日  阅读量:3

案情简介

  赵某系南太湖新区某水洗厂农民工,双方约定工资每个月7500元。但自2022年7月29日起,水洗厂老板徐某一直拒付工资。今年2月,赵某前来湖州市吴兴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后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同时根据“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的政策,受理申请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浙江智仁(湖州)律师事务所沈律师办理。

  援助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及时与受援人沟通,确认事实和诉求。由于本案有微信电子回单的实名信息,可以确认劳务关系,但是对于劳务费难以举证。部分劳务系原告向第三人提供,但约定由被告支付劳务费,更加难以举证。在与受援人沟通了代理方案后,援助律师在受援人的同意下积极参与南太湖新区法院组织的调解并达成协议,被告徐某在扣除损失后,应支付赵某1.76万元。后被告徐某未能按时履行协议,援助律师帮助代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并多次致电被告催讨,被告徐某最终全部履行完毕。为加强市域内通办案件质量,吴兴区法援中心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受援人赵某表示援助律师很负责,办理过程很满意。

案件简评

  本案符合“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政策条件,方便受援人同时减轻了诉讼成本,提高了维权效率,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本案属于比较常见的劳务合同纠纷,没有劳务合同很难证明工作量和劳务费,调解成为了较好的解决方案。援助律师与受援人沟通、提出维权思路,双方形成了良好的信任关系,为案件顺畅办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