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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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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0年05月07日  阅读量: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技能考核行为,提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以下简称"考核基地")是指自愿申请,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评估并接受委托,具体承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能考核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 考核基地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需求,按照考培分离、供需平衡、合理布局、动态调整的原则确定,具体分布和数量另行公布。

第四条 考核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并按照委托要求,在委托范围内开展考核业务,对考核过程负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对考核基地的委托和管理坚持依法合规、优进劣退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基地的确定

第六条 对于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需登高作业且危险系数较高的考核工种,原则上每个工种在各设区的市至多确定一家考核基地承担相应考核业务。

第七条 申请考核基地的机构应当具备《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标准》(以下简称"考核基地标准")(附件1)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 申请考核基地的机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申请表》(附件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受理的申请材料交由申请考核基地的机构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标准进行现场核验,形成初步评估意见,并将初步评估意见及现场核验资料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九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对初步评估意见进行实地复核,复核结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十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为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核基地,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考核基地的名称、地址及受委托承担的业务内容。

第十一条 公告结束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与考核基地签订委托协议(样式见附件3),明确协议双方的名称、委托内容、权利义务、违约处理、委托期限、考核监督、争议解决等主要内容。

第十二条 委托协议期限统一为4年。

第十三条 委托期限内,履行委托协议所需的考核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重要条件发生变更的,考核基地应当及时告知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条件的变更可能影响到委托的部分或全部考核业务实施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当会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委托协议予以妥善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 委托期限届满的考核基地要延续委托关系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6个月前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续约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考核基地标准对考核基地进行续约评估。

评估合格的,委托协议期限延长4年。续约情况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组织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具体承担考核基地的评估和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可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巡查等方式。

第十六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考核基地承担考核业务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考核基地存在管理不善、履约不力等情形,或者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委托协议采取中止考核业务、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解除委托协议等措施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并记入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5月7日起施行。《关于开展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认证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17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标准

一、办公场所设置要求

1. 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档案室,专门设置报名人员接待区域。

2. 办公场所宽敞明亮、布局合理,并配备必要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辅助设施。

二、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场所设置标准

考核基地进行安全技术理论考核,鼓励优先使用我省现有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无纸化考核考点,自行建立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场所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环境要求

1. 考核场所应具备防雷设施,并远离电气铁道、高压线路、变电所、微波发射塔、线路等强电强磁场及有腐蚀物质(如学校化学实验室)的地方。

2. 考核场所应具备独立的考生候考区;为保证考场秩序不受影响,候考区与考场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隔。

(二)考场配备要求

1. 考场一般选择干燥且阳光不易长期直射、恒温恒湿的区域,同时应符合防火、防潮、防雷、防水和防静电的安全要求。

2. 考场具备通风系统,考核期间能确保正常供电。

3. 考场设计时需考虑电路、网络线路等走向和出入口,充分利用吊顶和地板下空间。

4. 每个考场原则上应配备不少于50台考试机和足够的屏蔽仪设备。

5.考场内人行通道距离宽度不小于1米,相邻2排机位前后间距不小于1米。

6. 考试机机位尺寸:长宽高分别为1米×0.8米×0.75米。机位左方、右方应使用隔离板与相邻机位隔离,机位前方应使用单向透明的毛玻璃与前后机位隔离,毛玻璃与隔离板高度不低于0.5米。

7. 考试机机位编号为"01"、"02"……;机位桌面右上方及机位前方毛玻璃外立面应在显著标明机位编号。

8. 考试机显示器应固定于机位中轴线上,摄像头应固定于显示器上方正中心(有条件的考点可采取机位显示器嵌入式布局,如使用嵌入式显示器,机位前方无需设置隔离板)。

(三)计算机硬件要求

1. 考试机配置要求:

显示器:20英寸;

CPU:Intel酷睿i5及以上;

内存:4GB及以上;

硬盘剩余空间:30GB以上;

网卡:10M或100M自适应性网卡;

操作系统: windows7;

摄像头:1个外置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00万;

2. 考试服务器及考试管理机配置要求:

CPU:Intel酷睿i7及以上;

内存:8GB及以上;

硬盘剩余空间:100GB以上;

网卡:10M或100M自适应性网卡;

操作系统: windows7;

摄像头:考试服务器配置1个外置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00万;

IP地址要求:有固定的外网IP地址;

3. 考场内计算机均不得配置硬盘还原保护卡,也不得使用无盘工作站。

三、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场所、场地设置主要标准

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口试和实际操作同时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口试考核场所设置标准

具有独立的口试考核室,室内配备录音、录像及监控设备,满足口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要求。

(二)实际操作场地设置主要标准

1. 建筑电工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供电系统:具有三相四线制的低压供电系统。

(3)设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和模拟模板、用电设备(三相鼠笼异步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具)、漏电保护器、电气元器件、电缆、导线若干、总配电箱组装图纸、心肺复苏模拟人等。

(4)仪器与工具: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兆欧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试电笔、十字口螺丝刀、一字口螺丝刀、电工钳、电工刀、剥线钳、尖嘴钳、扳手、钢板尺、钢卷尺、千分尺、计时器等。

(5)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电绝缘安全鞋等。

(6)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2. 建筑架子工

(1)专用场地:满足搭设宽5跨、高5步的双排落地钢管脚手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和水平面积不小于200m2模板支架的场地。

(2)设备:Φ48.3×3.6(长6m、5m、4m、3m、2m、1.5m)的钢管若干、扣件(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若干、垫木、底座、脚手板(木脚手板、钢脚手板或者竹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式安全立网、安全平网、铅丝若干等。

(3)仪器与工具:钢卷尺、扳手、扭力扳手、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3.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仪器与工具: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用红、绿色旗,指挥用哨子,不同规格钢丝绳、绳卡,滑轮组,麻绳(或化学纤维绳),钢管等吊物,扳手、计时器等。

(3)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4)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4.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塔式起重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起升高度在10m以上的固定式QTZ系列塔式起重机。

(3)仪器与工具:边长1000×1000×1000mm水箱,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用红、绿色旗,指挥用哨子,计时器、钢卷尺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5.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施工升降机(最小行程高度10m)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行程高度10m以上的施工升降机。

(3)仪器与工具:卷尺、计时器、钢直尺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6.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物料提升机(最小行程高度10 m)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行程高度10m以上的物料提升机。

(3)仪器与工具:砝码、指挥用哨子、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7.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塔式起重机(最小安装高度10m)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成套QTZ型塔式起重机(含基础节、5节以上标准节、起重臂、平衡臂、塔帽等)零部件,塔机基础,安装塔机用辅助起重设备。

(3)仪器与工具:水平仪、经纬仪、万用表、拉力器、卷尺、专用扳手、扭力扳手、吊具、索具、卸扣、铁锤、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8.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导轨架均为6节)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成套施工升降机(含导轨架底节、导轨架6节、附着装置、吊笼等)零部件,安装施工升降机用辅助起重设备;成套物料提升机(6节高度)及缆风绳、地锚或附墙装置、挑板等部件。

(3)仪器与工具:水平仪、经纬仪、扳手、扭力扳手、防坠安全器复位专用扳手、线柱小撬棒、道木、卷尺、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9.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高处作业吊篮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成套高处作业吊篮(含悬挂机构、提升机、吊篮、安全锁、提升钢丝绳、安全钢丝绳、配重块等)零部件等。

(3)仪器与工具:扳手、扭力扳手、卷尺、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10. 建筑焊工(电气焊、切割)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焊接工位及场地。

(2)设备:通风排气设备,交直流电焊机,电渣压力焊机,手工氩弧一体焊机,气焊气割设备,氧气、乙炔等气瓶,焊条烘箱、焊条保温桶等。

(3)仪器与工具:灭火器材、钢筋、型钢、钢板等焊件若干,焊条等材料若干,磨光机、电焊锤、焊缝检测尺、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电焊面罩、护目镜、焊工手套、劳保电焊鞋、电焊服、鞋护套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11.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塔式起重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塔式起重机场地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起升高度在10m以上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起重钢丝绳及相应的起吊物等。

(3)仪器与工具:温湿度计、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仪、经纬仪、水平仪、风速仪、拉力计(电子秤)、游标卡尺、卷尺、塞尺、钢直尺、磁力线锤、测厚仪、万用表、扭力扳手、常用电工工具、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1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施工升降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施工升降机场地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行程高度在10m以上的施工升降机。

(3)仪器与工具:温湿度计、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仪、经纬仪、水平仪、声级仪、测温仪、风速仪、游标卡尺、卷尺、塞尺、钢直尺、万用表、常用电工工具、扭力扳手、测厚仪、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13. 桩机操作工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现行通用桩机。

(3)仪器与工具:常用扳手、专用扳手、大小铁锤、油压千斤顶、吊索具、经纬仪、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14. 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混凝土泵送设备。

(3)仪器与工具:与混凝土泵送设备相配套的混凝土输送管、管卡、密封圈、专用工具、压力表、千斤顶和常用的维修工具、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护目镜、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15. 建筑施工现场场内叉车司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叉车。

(3)仪器与工具:货叉、行进道路指示标识、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护目镜、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16. 建筑施工现场场内装载机司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装载机。

(3)仪器与工具:行进道路指示标识、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17. 建筑施工现场场内翻斗车司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翻斗车。

(3)仪器与工具:行进道路指示标识、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18. 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推土机司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推土机。

(3)仪器与工具:行进道路指示标识、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19.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挖掘机司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挖掘机。

(3)仪器与工具:行进道路指示标识、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20. 建筑施工现场场内压路机司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压路机。

(3)仪器与工具:行进道路指示标识、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21. 建筑施工现场场内平地机司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平地机。

(3)仪器与工具:行进道路指示标识、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22. 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司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3)仪器与工具:行进道路指示标识、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2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架体高度10m以上,升降行程2米以上的爬架脚手架(2个机位以上,主要组成部分:竖向主桁架、水平桁架、提升设备等)。

(3)仪器与工具:专用扳手、经纬仪、脚手板(木脚手板、钢脚手板或者竹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式安全网、安全平网、系绳、铅丝若干、钢卷尺、扳手、扭力扳手、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安全带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24.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桥(门)式起重机。

(3)仪器与工具:边长1000×1000×1000mm水箱,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用红、绿色旗,指挥用哨子,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25. 架桥机司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架桥机。

(3)仪器与工具:万能表、水平仪、线锤、经纬仪、专用扳手、大小铁锤、吊索具、钢丝绳、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26. 隧道运土轨道电瓶车司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隧道运土轨道电瓶车。

(3)仪器与工具:万能表、电池容量表、普通扳手、电笔、内外六角扳手、大小螺丝刀、一字十字起子、大小电烙铁、钳子、锤子、拉力(卸轴承用)、套筒、手电钻、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27. 盾构机司机

(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场地内至少拥有2种及以上不同工法的盾构机及后配套设备。

(3)仪器与工具:计时器、扭力扳手、螺丝刀、钳子、锤子、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四、监控设置要求

1. 理论考场及实操考场入场位置均需设置核验二代身份证和指脉、脸谱验证区域。

2. 理论考场内需设置无死角监控系统。

3. 实操考核现场进出通道及考核设备周围均需配置多角度监控设备,监控设备系统应保持图像信息的完整性,并保证每一工种考核时,能够完整记录每一位考核人员的考核全过程。

4. 球形摄像机:兼容GB/T28181-2011协议,最大支持1920×1080@30fps或1280×720@60fps实时视频输出、低码流传输(25帧1080P码流4M,25帧720P码流2M)。

半球摄像机:兼容GB/T28181-2011协议,输出200万(1920×1080)@25fps,支持H.265编码,支持AC24VDC12V/POE供电方式。

5. 应配备内含存储硬盘容量不低于72T(单块硬盘转速不低于7200转)的网络硬盘录像机,保证考核全过程录像资料保存4年以上,以备核查。

五、设备维护要求

1. 考核基地应加强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后台数据以及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转以及数据文件的正确、完整和安全。

2. 考核基地应做好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对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以保障监控系统稳定运行。

3. 考核基地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4. 考核基地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5. 考核基地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确保设备正常安全使用。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确保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正常使用。

6. 考核基地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将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 考核基地应当安排专业人员对理论考核机房、实际操作考核现场的监控设备、供电系统、用电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有专门的应急电源,保证考核期间不断电。

六、档案资料管理

1. 考核基地应当健全考核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责任,如实记录考核时间、内容、报考人员、考评人员、设备设施、考核过程以及考核结果的情况,定期整理归档的纸质及影像等档案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真实反映考核业务活动的实际状况。考核档案资料应当留存4年以上。

2. 考核档案资料将作为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以及相关责任事故认定、追责的主要依据。

七、人员配备要求

1.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应配备系统管理员、监考人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监考人员按每考场不少于2名(其中男、女至少各1名)配备。

2. 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按照标准规定配备考评员,考评员中应当具有土建、机械、电气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工种的(高级工及以上)技术工人;每工种需配备考评员不少于4人,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时考评员不少于2人。

3. 监考人员与考评员均应具有相关考核监考经验和业务能力,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承担培训工作的部门和人员不得介入考务各项工作。

4. 选用的监考人员和考评员能够坚持原则,遵章守纪,并具备优良的工作作风,在以往考务工作中无泄密、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5. 考核基地应配备医务人员,以处理现场突发轻微医疗事件。

6. 考核基地应根据考核工种及考核人次等实际情况,配备每个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场次不少于1名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需经专业安全培训并具有一定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7.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考核前应对考核人员、设备、环境等情况进行隐患排查,考核期间做好考核现场安全保障。如发生突发事故,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协同考评员、医务人员及其他考务工作人员共同做好现场安全事故紧急处理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

八、其他要求

对于高处作业等一系列难度系数较高的考核工种,考核基地可采取视频讲解、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前的相关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