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助百余农民工一个月内拿到工资

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分享阅读

——陈某某等8人与贵州赤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
来源:贵州高院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18日  阅读量:3

案情简介

  陈某某等8人为贵州赤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赤水某工程项目施工班组,双方因上百位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产生纠纷。2022年5月,经赤水市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贵州赤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陈某某等8人农民工工资共计316.75万元。该公司未如期履行,陈某某等8人遂向赤水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6月1日,该案立案执行。执行法官从立案部门了解到,该案申请执行金额涉及上百位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执行法官高度重视,迅速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根据卷宗中的财产保全情况,立即与审判部门加强对接,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及财产保全情况。经了解,该案审理阶段已对被执行人贵州赤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保全金额足以覆盖申请执行标的。执行法官遂对保全款项依法扣划,并第一时间兑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等8人在领取执行款后将其班组中所涉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该案在立案后不足一个月圆满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财产保全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加强财产保全工作,通过事前的控制性措施,确保未来生效裁判能够得到执行。赤水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强化立审执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案件诉讼财产保全情况,迅速予以执行并将案款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保障了上百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